番外十四:念桃 (第1/2页)

早春晴朗 姑娘别哭 加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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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栾念,我想从我来北京的第一年说起。”

尚之桃拉着栾念的手:“你别嫌我话多好吗?我今天太想跟你聊聊天了。”

我22岁的时候来北京。我至今记得那一天,我来北京的第一天。那天北京下着雨,我拖着行李箱走出火车站,看到有密密麻麻的人。大家步履匆匆,没人看我一眼。我手里拿着一张地图,地图上写着几行字,是我提前查好的问好的,从火车站到我出租屋的路。我一个人站在陌生城市的陌生火车站里,突然间特别惶恐。我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么,我有点胆怯,又很期待。

我最庆幸的是能够住进那间屋子,因为那里,让我认识了我的朋友们。孙雨、张雷,还有我至今不敢提起名字的孙远翥。

那一年的那个夏天,我上班的第一天,我坐在凌美的一层等待办理入职手续。你推开咖啡店的门走出来,像远古的神明。我当时就想,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呢?可是这个男人见面的第一天就劝我辞职,最重要的是,我竟然觉得他说的对。

我从小就是对生活没有大志向的人。可是这个狗男人却激发了我的斗志。诶,你别捏我脸,我说的是真的。我当时真的觉得你是个狗男人啊。

同事们讲话中英文掺杂,很多很多我都听不懂。我愈发的恐慌,心想,如果我语言不通,早晚要被干掉的呀!还好我有露mi和tracy,她们总是鼓励我。我的朋友在他母校为我找了一个英文老师。那个英文老师有一个很霸气的中文名字:龙震天。

龙震天教会我很多东西,我们一起在周末走遍北京大街小巷。也不是每一个周末,因为有时我要加班。第一次出差时跟你和露mi一起,还有grace,我们去广州。后来有几年,很巧合的是,每一年的那个时候我都会去广州,于是广州变成了我很爱的城市。

那一年的我觉得工太难了,我什么都不懂,什么都不会,所有的一切都要从头学起。而你呢,总是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我,好像在说:“你怎么这么蠢?”

即便这样,我仍旧爱上了你。凌美的很多女孩都喜欢你,kitty也喜欢你。有一天我跟露mi在楼下遛弯,听到kitty跟人打电话,她说:“我喜欢我的老板。”

我不为这种喜欢羞愧,因为喜欢本身是一件很棒的事。

第一年兵荒马乱,我也没有什么见识,好多当时觉得天要塌了的大事在今天的我看来都不值一提。

那年过年的时候,我坐在冰城的老房子看着外面的万家灯火,突然特别想你。你让我觉得孤独。

转眼间就到了第二年。

第二年的日子好像好过了一点,我也好像坚强了一点。这几年发生了几件事让我觉得很幸福。这一年有很多第一次。

我跟我的朋友们有了第一次旅行。我们去的是泰山。我们在半夜开始爬,爬到第二天凌晨。那天我们很幸运,看到了日出。云海缥缈,太过美丽,我跟我的朋友们拍了很多照片,那些照片我至今还留着。你知道吗?有时我翻看那些照片,再看看现在的自己,就能看到岁月留下的痕迹。那年的我们都还年轻,不需要穿很华丽的衣服,不需要很浓的妆,就很美。我特别喜欢那趟旅行。

那一年我第一次出国,跟同事们一起,去普吉岛。我在那里跟你一起看了海,日出太美了,我希望这辈子能跟你看无数的日出和日落。那时的我对你的心意,像从没恋爱过的人一样。捧出的是一颗完完整整的心。

还是这一年,我第一个老板换了工,他想挖我一起走,你说他要挖我只是因为我便宜、听话,这让我难过很久很久。也在那时,我突然明白,我应该正确看待自己,也应该自己每一个决定负责。

这一年,我遭遇了黑中介。我害怕极了,甚至有那么一点怀疑这个世界,怎么会有这么坏的人呢?跟室友们一起去跟黑中介打架,单纯的我们根本不知社会险恶。最后竟然还要你帮忙。哦对了,露mi要为了我去砸人家的店。

这一年,最值得我开心的事,是我养了卢克。是,我知道你早就知道了,我给它起名叫卢克,是因为我爱着露ke,而露ke是我的心头好,没有人能替代。卢克小时候可真可爱,你还记得它的样子吗?像一个小雪球一样跑到你面前,蹭你的裤脚。它还在你家里开尿,那时你特别特别嫌弃它。可我从来没有嫌弃卢克,我好爱它。它能听得懂我讲话,无论什么时候都会陪着我,我有时会凶它,它呢?总是伸着舌头对我乐。卢克是这辈子唯一一个完完全全属于我的东西,我太爱它了。在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,卢克就是露ke。可我也会难过。我最难过的是卢克一天天变老,我知道它活不了多久了,一想到这里,我就没法控制自己的眼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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